半岛记者 刘雪莲

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青岛出台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不过,并不是所有小的公司都可称为小微企业、能领补贴的。11月26日下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孙蔚林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详细解释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的相关问题。

问政中,有网友提出自己申请小微企业补贴被拒绝,被拒理由是单位属于非法人单位,这位网友质疑说:不是说只要是小微企业就能申请吗?

对此,孙蔚林回应表示: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涉及小微企业界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23]90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库的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小微企业不含分公司和个体工商户。

孙蔚林表示: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条件为:

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小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满1年,申领补贴时法定代表人在该企业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办的小微企业,变更后经营时间须符合以上规定方可申领补贴。

此外,针对网友提出的小微企业补贴今年七、八月份发过后就再没发的问题,孙蔚林表示:今年7月份以来,青岛市实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大幅度降低申领门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申领就业创业补贴的人数大幅度增加,也给资金支付带来较大压力。经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近期将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