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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秘鲁商标注册概述

秘鲁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0年12月1日生效的《安第斯共同体委员会第486号决议》和2009年2月1日《第1075号法令》。“秘鲁工业产权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秘鲁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秘鲁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秘鲁商标注册流程

目前,秘鲁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接受一表多类申请。秘鲁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字母、颜色、三维标志等。

若申请人非秘鲁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

3.申请人名义及地址;

4.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对应的西班牙语翻译件;

5.委托书。

申请注册秘鲁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公告一审查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1~2周受理,工业产权局会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完毕后会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30个工作日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或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描述性;

4.商标具有欺骗性;

5.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6.驰名商标;

7.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人名等。

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工业产权局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通过后即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

在顺利的情况下,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年;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三、秘鲁商标维护

秘鲁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秘鲁商标注册,一般可根据《秘鲁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

1.违反商标法规定的;2.恶意抢注;3.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撤销申请可向秘鲁商标局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2~3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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