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来看,如果品牌被山寨、碰瓷、蹭热度...想要维权,经营者、权利人、行政机关、法院应该怎么做?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企业也是一样的,作为三大巨头之一的百度,大家都十分熟悉了。百度是谓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几乎每个人都会用到,在电脑、在手机。

然而,百度还开了烤肉店?NO,此百度非彼百度。

今日我们所说的百度是这家的——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亿百度公司)。该公司在2009年8月11日成立,其旗下在国内开了好几家烤肉店,在其相关网站、店面招牌、菜单及经营场所内大量使用“百度烤肉”标识。

亿百度公司的行为引起了百度公司的注意,百度公司:“你要蹭热度,想都别想!”

百度公司随即便将亿百度公司告上了法庭。

要知道百度成立以来,经过十几年的经营与宣传,才有了如今的成就。对于商标,百度公司的重视从数量就能看到了,根据商标局查询,百度公司共注册商标超9000件,特别是其主营商标“百度”、“”、“百度及图”上,更是全面保护。

百度公司认为亿百度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店面等大量使用“百度”字样,侵犯了其“百度”商标的专用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法院判令亿百度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108万余元。

亿百度公司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亿百度公司说,在成立之后申请注册了“亿百度”商标,并且已经成功获得商标专用权,在自己经营的网站、店面等使用属于依法使用商标权,没有侵犯百度公司的商标权。

的确,根据商标局查询,亿百度公司法人代表名下有“亿百度”商标43件。

如此一来,亿百度公司是否侵权,我们听法院怎么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1、“百度”商标经过百度公司长期的经营、宣传和使用,已有很高的知名度,亿百度公司不可能不清楚这一点;

2、亿百度公司使用“百度”字样有攀附嫌疑,侵犯了百度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3、亿百度公司使用“百度”字样主观上借助了百度公司的声誉,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和误人,并攫取了不正当利益。

综上,法院对亿百度公司使用“百度”标识的行为认定为侵犯百度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50万元。

目前,亿百度公司不服判决,已向法院再次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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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来越多的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为经营者、权利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各应该怎么做呢?

01 对经营者而言,品牌的建立与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过长积月累的经营与宣传造就的。在品牌发展中,切忌存在侥幸心理而攀附他人知名商标,谋取不正当利益。侵权行为虽然能带来一时的高额利益,一旦被发现付出的代价可能更大。所以经营者一定要脚踏实地,通过自己努力,经营好属于自己的品牌。

02 对权利人来说,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收集有效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其次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枚已注册商标一字之差,侵权怎么算?,并提交案件所需的完整证据。然后对于事情的原委和理由一定要明确,同时起诉时要注意起诉的一定要与涉案有关。最后在赔偿数额上要合理,不要过于盲目,可以提前参考相关案件确定合理索赔数额。

03 给行政机关的建议,加强审查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对注册企业中含有他人知名品牌的需告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发挥其行政监督作用,依法加强稽查、行政处罚力度,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04 给法院等的建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法院等应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挥其司法主导作用;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在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发挥好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临时措施的作用,全方位加大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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