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何认定销售金额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如何认定销售金额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认定销售金额的方式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销售金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人依法对自己已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它构成我国商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我国商标法明确指出要保护商标专用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管辖法院确定
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法律快车提醒您,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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